浙江大学生签约就业

来源:金华新闻 发布时间:2010/7/13 16:33:17 浏览:1662

  据了解,今年我市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主要有:凡是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不论本地还是外地生源)均可在金华市就业落户;积极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和就业,大学毕业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的,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贷款需求的可向当地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5万元,不超过两年),到期还款的当地财政给予50%贴息,对于初创企业适当降低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实施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助政策,对接收人数10人以上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对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创办企业吸纳其他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对接受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对新办家庭农场、养殖场或建立农业产业化基地的给予2000~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助;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当地政府给予一定培训补助或就业见习补助。

   来自云南的毕业生小黎,在金华一家电子商务企业找到一份工作。她咨询说,自己在金华没有亲戚,单位也没有集体户口,自己能否把户口落到市人才交流中心?

    据了解,我市规定,用人单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如果无集体户口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挂靠的,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入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可凭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集体户挂靠接收函”去江南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挂靠手续。女性如果挂靠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必须本人亲自前去办理并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

    该集体户视同市区户口,以后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考等,将与本地户籍大学生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