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一)管理范围-------略有变动
进出口许可证是我国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中具有法律效力,用来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列入国家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商品合法进出口的证明文件,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
1.2010年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有重点旧机电产品和消耗臭氧层物质。
(1)重点旧机电产品包括:旧化工设备类、旧金属冶炼设备类、旧工程机械类、旧造纸设备类、旧电力电气设备类、旧食品加工及包装设备、旧农业机械类、旧印刷机械类、旧纺织机械类、旧船舶类、旧砂鼓等11大类(88个10位商品编码)。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负责进口许可证的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