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张先生于2004年9月,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保险业务员陈某,在陈某的再三劝导下购买了保险,但并没有亲自在投保单上签字,只是将相应的保险费交给业务员陈某,陈某给了一张也没有让客户签字的暂收据。至此业务员也没有告诉客户本人签字的重要性。经过几个月后,客户从其他渠道了解到,投保人购买保险时应由当事人亲笔签字后,保险合同方能有效,否则,保险公司会认为该保险合同为无效合同,更不会承担保险责任的。所以,客户在了解到此种问题后,对业务员的自身素质及公司的信誉产生怀疑,要求不再继续投保,并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还所缴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