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委托乙单位将A材料加工成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B材料,消费税税率为5%。发出A材料的实际成本为978500元,加工费为285000元,往返运杂费为8400元。假设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7%。B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时,其实际成本为()元。
A、1374850B、1326400C、1338400D、127332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的产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978500+285000)÷(1-5%)=1330000(元);
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1330000×5%=66500(元);
B材料实际成本=978500+285000+8400+66500=1338400(元)。